关于开展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公务员局):为加强基层干*伍建设,优化乡镇(街道)公务员队伍结构,激发村(社区)干部工作热情,建立来自基层*的党政干部培养链,经研究,2018 年继续开展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量及范围
招录乡镇(街道)公务员629名,其中,从 2015 年以前(含2015 年)连续担任行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连续担任正职时间可合并计算)且目前在岗,以及近 5 年来连续任正职满 3 年的现任行政村(社区)副职或者村务监督**主任中考录 129 名;从 2015 年以前(含 2015 年)由我省统一选聘、驻村工作满 2 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中考录 500 名。
二、资格条件
(一)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政治素质好。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改革创新精神,组织协调能力强,工作实绩**。密切联系群众,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三)在村(社区)工作期间,本人未受过任何处分。
(四)身体健康。
(五)大专以上*。报考迪庆州、怒江州岗位的考生和景颇族、布朗族、普米族、怒族、阿昌族、基诺族、德昂族、*龙族等 8 个人口较少民族的考生,*可放宽到高中(中专)。年龄为 40 周岁以下(1977 年 3 月 9 日以后出生)。
(六)符合《*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以下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
1.在全国范围内公务员招录中被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以往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工作程序
(一)申报计划
申报计划工作由各州市党委组织部负责,根据《云南省 2018年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名额分配表》(附件),制定岗位招考计划,于 3 月 1 日前报送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设置岗位时要求明确到具体乡镇(街道),其中,面向村(社区)书记、主任的岗位每个县(市、区)1 名,个别县(市、区)符合条件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招录名额不再调剂,取消岗位招考计划。面向大学生村官的岗位重点倾斜艰苦边远地区乡镇机关。
计划申报工作完成后,各州市党委组织部要将岗位设置情况及时通知考生。为尽量避免岗位流失,报名阶段,符合条件的村(社区)书记、主任按县(市、区)岗位报名,大学生村官按州市岗位报名。
(二)组织推荐
3 月 7 日前,报考人员填写《云南省 2018 年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乡镇(街道)党(工)委按照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并盖章,再报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并盖章后,方可参加网络报名。审核通过的,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填写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
4、于 3 月 8 日前统一报送州市党委组织部。各州市党委组织部应及时审核汇总后报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村(社区)书记、主任只能推荐报考所在县(市、区)的岗位。大学生村官只能推荐报考服务地所在州市的岗位,凡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均须报名参加考试,原则上做到“应考尽考”。
报考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的,不得重复报考云南省其他几类公务员。
(三)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云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信息网(gwyks.,以下简称专题信息网)届时将提供访问链接。报名主要环节有:注册、提交报考申请、报名资格审核、网上缴费、准考证打印等。